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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申请
签证申请
[ 点此 ] 下载签证申请表(中英对照,英文填写)
居住在上海、安徽、江苏、浙江或福建的申请人必须向卢森堡驻上海总领事馆递交申请;所有其他居住地的申请人必须向卢森堡驻北京大使馆递交申请。
卢森堡驻上海总领事馆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 1788 号907-908室
邮编:200040
电话:+86-21-6339 0400
电子邮箱: shanghai.visa@mae.etat.lu
签证申请(只接受有预约的申请)及取签: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30分至11点30分
卢森堡驻北京大使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甲2 号盈科中心 B 座 1701室
邮编:100027
电话:+86-10-8588 0901
电子邮箱: pekin.visa@mae.etat.lu
签证申请(只接受有预约的申请)及取签: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30分至11点30分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 2 点至 4 点
申请须知:
中国公民如需前往卢森堡,须在卢森堡大公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来自第三国的非中国护照持有人,在持有有效中国居留许可的条件下,也可通过卢森堡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如申请人没有有效的中国居留许可,则必须在其居住国或原籍国递交申请
签证申请程序可能因访问目的和停留时间而异。
申请材料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人在预计出发日期之前至少15天递交,但不得早于出发日期前6个月。请注意,一般情况下签证申请将于递交之日起15天内决定,特殊情况下最多可延长到45天。
签证费
签证申请费-短期签证(C类签证)80欧元,长期签证(D类签证)50欧元,以人民币支付。请注意,签证申请费的人民币金额是根据欧洲中央银行设定的欧元外汇参考汇率确定并定期审查的。
6-12岁儿童
40欧元(根据欧洲中央银行最新汇率,换算成人民币支付。)
以下签证类型免收签证费:
- 6岁以下儿童
- 中小学生,本科生,研究生以及随行的教师以学习或教育培训为目的的旅行
- 25岁或以下非盈利组织的代表参加非盈利组织举办的研讨会、会议,或其他体育、文化或教育活动
- 来自第三国的研究人员在欧洲共同体内进行科学研究
- 欧盟/欧洲经济区/瑞士公民的家庭成员
如果对签证申请作出拒签的决定,或者申请被撤销,签证费用将不予退还。
关于签证信息系统 (VIS) 和生物特征数据的介绍:
自2015年10月12日起,所有签证申请人在申请申根签证时将被要求提供生物识别数据(十指指纹和一张数码照片)。该程序简单快捷,仅需几分钟时间。
首次申请申根签证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前往领事馆提交申请。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信息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签证信息系统将包含所有申根签证申请信息及相应申根国领事馆针对该申请所作出的决定。这将简化签证申请流程、加强欧盟外部边界检查、提升安全等级。对生物识别技术的使用将保护签证申请人,更好地打击身份盗用、防止身份造假,而身份盗用与造假在某些情况下会导致有权进入申根区的人士遭到拒签或被拒绝入境。同时,这将使得对过往签证信息及申请人旅行记录的合法使用变得更加容易(例如,申请人申请长期居留签证时)。
有限数量的申请人可免于录入指纹,包括12岁以下儿童和身体条件不允许指纹录入的人。国家首脑、国家政府成员及其配偶和他们官方访问团的成员在因公旅行时也可免于录入指纹。
有关短期签证申请时提供给签证信息系统 (VIS) 中的个人数据处理的更多信息,以及卢森堡外交和欧洲事务部移民局为移民程序处理个人数据时您的权利,请查阅以下链接: https ://maee.gouvernement.lu/en/services-aux-citoyens/visa-immigratio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