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和基本信息
领事管辖区
卢森堡驻上海总领事馆对上海市以及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和福建省拥有领事管辖权。所有其他省份均属于卢森堡大公国驻北京大使馆的领事辖区。
为卢森堡公民提供领事服务
卢森堡驻上海总领事馆为在中国居住或旅行的卢森堡公民提供领事服务。有关服务项目的更多信息,请参阅“为卢森堡公民提供的服务”页面。
签证和移民
卢森堡驻上海总领事馆受理居住在上海、安徽、江苏、浙江或福建,并计划前往卢森堡(无论是持短期申根签证,还是长期国家签证)的中国公民和其他第三国公民的签证申请。请查阅“签证和移民”页面,了解更多信息。